项目+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Connor 区块链交易平台 2024-06-13 138 0

项目+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JSXSD-公招-2024053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公开发行证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6亿元公开发行证券,不超过3年的中期票据承销,聘请

满足要求的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和相关服务公开发行证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债券的承揽、承做、申

报、销售、发行、投资及后续管理全过程公开发行证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及总

体要求”公开发行证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公开发行证券,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投标单位需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团队成员简历、当前劳动关系合同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

个月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公开发行证券,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主要联系人等核心拟派本项目

的团队成员不得低于4名公开发行证券,其中派驻现场人员不得低于2名,且提供项目整体服务过程中不变

更核心团队成员的承诺;

6、投标人总行应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A类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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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资格;

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

罚;

8、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开发行证券,无失信记录;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公开发行证券,关于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单独投标公开发行证券,同时也接受由多家券商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

人身份的共同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公开发行证券,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公开发行证券,如果出

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公开发行证券

(4)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公开发行证券,联合体内各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本

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公开发行证券

(5)联合体必须指定牵头人公开发行证券,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牵头)单

位人员,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公开发行证券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证券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公开发行证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5-3000:00到2024-06-0700:00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7日公开发行证券。2、招标文

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投标人通过在线进行报名公开发行证券,同时将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开发行证券,以上报名材料全部加盖

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后(合并在一个PDF中)扫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邮

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全称;2.邮件内容包括:投标代表姓名、手机号及邮箱地

址)经代理公司确认后,以邮件回复形式发送招标文件公开发行证券。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

后不退公开发行证券。注:投标人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公开发行证券。4、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招标代理公司无

法通知文件的补充或澄清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公开发行证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414:30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6-1414:30

七、其公开发行证券

1.招标条件

受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公开发行证券,就该单位的2024年

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公开发行证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2.1.2项目编号:JSXSD-公招-20240530

2.1.3项目地点:淮安市

2.1.4服务周期:从项目启动会召开之日起至本次承销服务项目项下发行的全部债券兑

付结束公开发行证券

2.1.5招标控制价:总承销费率为0.15%/年-0.25%/年公开发行证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在本总承

销费率范围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公开发行证券

2.2招标范围: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6亿元公开发行证券,不超过3年的中期票据承

公开发行证券,聘请满足要求的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和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债券的承揽、

承做、申报、销售、发行、投资及后续管理全过程公开发行证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

需求及总体要求”公开发行证券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公开发行证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投标单位需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团队成员简历、当前劳动关系合同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

个月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公开发行证券,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主要联系人等核心拟派本项目

的团队成员不得低于4名公开发行证券,其中派驻现场人员不得低于2名,且提供项目整体服务过程中不变

更核心团队成员的承诺;

3.6投标人总行应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A类主承

销商资格;

3.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

罚;

3.8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开发行证券,无失信记录;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公开发行证券,关于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单独投标公开发行证券,同时也接受由多家券商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

人身份的共同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公开发行证券,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公开发行证券,如果出

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公开发行证券

(4)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公开发行证券,联合体内各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本

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公开发行证券

(5)联合体必须指定牵头人公开发行证券,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牵头)单

位人员,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公开发行证券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证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7日公开发行证券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投标人通过在线进行报

公开发行证券,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

名材料全部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后(合并在一个PDF中)扫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全称;2.邮件内容包括:投标代表

姓名、手机号及邮箱地址)经代理公司确认后,以邮件回复形式发送招标文件公开发行证券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公开发行证券

注:投标人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公开发行证券,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公开发行证券

4.4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留下详细联系方式公开发行证券,而导致招标代理公司无法通知文件的补

充或澄清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公开发行证券

5.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14:30公开发行证券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公开发行证券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公开发行证券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公开发行证券

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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