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与富士莱(山东)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金融界2月6日消息,富士莱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富士莱(山东)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富士莱(山东)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富士莱(山东)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 CMO/CDMO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万元及超募资金 9,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山东富士莱进行注资,该资金将计入山东富士莱注册资本,用以实施募投项目。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