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黑0903刑初139号),出租汽车驾驶员刘艳龙(从业资格证号:2309021070018000013)因有暴力犯罪记录,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1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撤销该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其持有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废证券从业资格证。
特此公告证券从业资格证。
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9日
图文来源: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编辑:潘莹鑫
责编:王宇航
审核:李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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