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接B167版)
5. 定期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期货投机。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处理期货投机。
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中南锑钨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海外业务为依托,充分运用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锁定业务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期货投机。公司严格遵守外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为此项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可行,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展开全文
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或规避外汇汇率下降带来的汇兑损失,为公司锁定利润,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期货投机。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中南锑钨在2023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期货投机。
特此公告期货投机。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3-20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期货投机。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期货投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财会财会[2021]35号、财会[2022]31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期货投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期货投机。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期货投机。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期货投机。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期货投机。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期货投机。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1. 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5 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期货投机。
2. 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期货投机。
(四)变更的具体内容
1.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期货投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准则解释第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期货投机。
3.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期货投机。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4.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期货投机。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5.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在确认某项交易或事项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影响时期货投机,应当按照与过去
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相关所得税影响分别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期货投机。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
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
等)期货投机,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
付股利时,分别计入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期货投机。
6.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期货投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期货投机。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期货投机。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3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期货投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期货投机。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期货投机。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期货投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期货投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3-18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期货投机。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和交易工具:为规避和防范黄金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货投机。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交易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场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 交易金额:预计任一时点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6,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期货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期货投机。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3. 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期货投机。
4.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黄金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期货投机。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政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货投机。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黄金的自产及外购加工业务中,市场价格面临敞口风险,在严格控制期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转移价格风险,合理规避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期货投机。
(二)交易方式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交易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方式进行期货投机。
(三)业务规模
2023年度公司自产金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累计不超过自产金产量的50%,黄金的外购加工业务原则上实行全额套保期货投机。
(四)资金来源、保证金金额及期间
公司套期保值使用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期货投机。预计任一时点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6,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期货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货投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期货投机,主要为有效规避黄金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 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期货投机。
2. 资金风险:虽然业务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但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损失期货投机。
3.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计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期货投机。
4. 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 完善而造成风险期货投机。
5. 政策风险:相关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风险期货投机。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期货投机。
2.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业务流程、监督与风险控制等做出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期货投机。
3. 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严格控制交易头寸期货投机。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 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期货投机。对各子公司交易账户实行监管,并建立预警应急预案。
5. 公司将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开展期货投机。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使业务开展更加安全、高效、可控。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期货投机。
六、开展套期保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期货投机。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七、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期货投机。
2. 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期货投机。
3.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期货投机。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期货投机。
特此公告期货投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3-23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期货投机。
一、控股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情况概述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黄金)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期货投机。为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公司拟将持有的新邵四维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邵四维)76.48%股份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无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矿业)。
本次划转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进行的股权内部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期货投机。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股权划转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2185761737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维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18日
住所:邵阳市新邵县太芝庙乡
经营范围:凭《采矿许可证》开采黄金、锑、绢云母及其他有色金属、矿产品收购、销售;本单位汽车运输及维修、机械维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采选和探矿工艺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的设计、开发,饮食.住宿(限分支机构);测绘服务 期货投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新龙矿业100%股权期货投机。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 2022 年12月31日,新龙矿业(合并)资产总计107,958.80万元,负债合计38,725.58万元,所有者权益69,233.2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期货投机。
经查询,新龙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期货投机。
(二)划转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邵四维矿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266633084X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欧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6,175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29日
住所:新邵县潭溪镇曹家村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矿产品销售、银金钨多金属矿勘探期货投机。(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新邵四维76.48%股权,湖南四维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新邵四维23.52%股权期货投机。
矿权情况:新邵四维目前持有探矿权证一个,探矿权人:新邵四维矿产有限公司,证号T4300002008093010014493,探矿权人地址:湖南省新邵县潭溪镇曹家村,勘查项目名称:湖南省新邵县潭溪银金钨多金属矿勘探,勘查面积9.908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21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07日期货投机。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 2022 年12月31日,新邵四维资产总计4,345.09万元,负债合计656.11万元,所有者权益3,688.9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期货投机。
新邵四维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期货投机。
经查询,新邵四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期货投机。
三、划转方案
本次公司将持有的新邵四维76.48%股权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龙矿业,交易过程中不涉及现金支付期货投机。本次内部划转完成后,新龙矿业将直接持有新邵四维76.48%股权,新邵四维成为新龙矿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仍为新龙矿业、新邵四维的最终控制方。
本次股权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期货投机。
四、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划转是基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架构的调整,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 资源,理顺管理关系,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公司健 康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期货投机。本次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其期货投机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新龙矿业和新邵四维及其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项期货投机。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期货投机。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期货投机。
特此公告期货投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3-16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期货投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货投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期货投机。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3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服务质量与同类市场价格水平等情况综合决定2023年有关审计费用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期货投机。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期货投机。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期货投机。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期货投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期货投机。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期货投机。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货投机。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8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至2014年报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期货投机。
签字注册会计师2:伍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期货投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俭方,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期货投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期货投机。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期货投机。
4. 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期货投机。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5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3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33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诚信情况良好,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货投机。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期货投机。
2. 独立董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期货投机。
3.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货投机。
4.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期货投机。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6.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期货投机。
特此公告期货投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3-17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
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期货投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本次开展黄金租赁业务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期货投机。现将拟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金租赁业务概述
1. 为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期货投机。黄金租赁业务是指公司向银行租赁黄金,到期后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并以人民币支付黄金租赁费用的业务。租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标准一号金和二号金,即AU99.99和AU99.95。承租方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并且具有随时归还的特点。
2. 业务方式:
第一种方式: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合约的同时委托银行根据租赁黄金的数量及期限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期货投机。
第二种方式:租赁的黄金由公司结合外购合质金的情况自行销售,黄金租赁到期后,公司以外购合质金加工所产黄金归还银行期货投机。
3. 黄金租赁的用途:公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期货投机。
4. 租赁数量:根据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拟开展黄金租赁的数量为累计不超过6,250千克黄金期货投机。
5. 业务开展期间及融资额度: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单笔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间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期货投机。
6. 信用额度: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3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债务融资额度为70亿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期货投机。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前置条件是前述融资额度事项须获得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租赁期限:最长期限12个月,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有效期自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起始日为准)期货投机。
8. 租赁成本(含租赁费用、远期套期保相关费用等):费率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赁费期货投机。
二、融资方式及融资成本
本次融资的完成是:1.公司在与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即委托银行卖出全部租赁的现货黄金,并委托银行以相同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数量和期限一致的黄金远期合约,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期货投机。租赁到期后,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给银行。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黄金租赁业务合约向银行支付租赁费用。2.公司与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租赁的黄金由公司配合外购合质金进行销售,租赁到期后,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黄金给银行,归还的黄金为公司外购合质金加工所产黄金。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黄金租赁业务合约向银行支付租赁费用。
本次融资的融资成本包括黄金租赁费、黄金现货、期货合约买卖手续费等期货投机。
三、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融资的优势
1.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公司通过租入银行的黄金后再卖出,借助黄金的高流动性实现快速变现,能以较便捷的方式实现融资,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期货投机。
2. 黄金租赁利率灵活,且不受贷款利率和用途限制期货投机。
四、本项融资的风险控制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 将黄金租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合质金收购量相匹配期货投机。
2. 公司制定了《黄金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合质金收购、销售与黄金租赁一体化业务管理办法》,对黄金租赁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流程和交易方式、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监督与风险控制作出了明确规定期货投机。
3. 严格控制黄金租赁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黄金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和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期货投机。
五、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期货投机。
2. 公司已就黄金租赁业务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黄金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期货投机。
3. 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能够拓宽融资渠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期货投机。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期货投机。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期货投机。
特此公告期货投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3-22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期货投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75,32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13,952.44万元期货投机。
2023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选祥先生和陈泽吕先生回避表决期货投机。
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期货投机。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公司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未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有色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期货投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公司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未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有色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期货投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和公司的关联关系
(1)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集团),成立于2006年4月13日,注册资本6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211号1号栋9楼,经营范围:黄金、有色金属、稀土金属、非金属等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利用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资本运营和管理;矿山采选冶工艺、工程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期货投机。(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黄金集团的总资产为114.93亿元,净资产为56.15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181,918万元,净利润为36,2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期货投机。
(2)湖南有色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环保院),成立于2021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2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区内亚大路9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危险废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选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安全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期货投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色环保院资产总额10.66亿元,净资产4.33亿元期货投机。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7,336万元,利润总额1,474万元,净利润1,471万元。
(3)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冶炼),成立于2006年8月8日,注册资本81,346.1万元,注册地址为湖南平江县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硫酸、三氧化二砷的生产;氰化钠、液氯、烧碱、醋酸铅、锌粉、盐酸、硝酸、生石灰(以上产品购买);硫酸、三氧化二砷的批发;黄金等有色金属收购、冶炼;黄金及副产品白银、电解铜等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铜、铝、锌、锑等有色金属的收购、加工、销售;黄金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期货投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南冶炼的总资产为8.45亿元,净资产为6.38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65,741.31万元,净利润为2,365.07万元期货投机。(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湖南黄金天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天岳),成立于2021年06月23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街道连云东路158号期货投机。经营范围为黄金矿产的采选;黄金、有色金属、稀土金属、非金属等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利用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矿山采选工艺、工程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黄金天岳的总资产为8.48亿元,净资产为6,168.9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949万元,净利润为-3,261.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期货投机。
(5)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资产),成立于2012年06月25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211号东方韵动汇1号栋7楼期货投机。经营范围为对省黄金集团系统范围内相关资产的整合、运营和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有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物流仓储平台运营;股权交易的受托代理 ;高低压成套设备、有色金属材料及其粉末制品、环保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黄金资产的总资产为21.79亿元,净资产为6418.7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25.21万元,净利润为-690.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期货投机。
2. 关联关系
湖南黄金集团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有色环保院和湖南黄金集团同受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中南冶炼、湖南黄金天岳和湖南黄金资产同受湖南黄金集团控制期货投机。
3.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期货投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采取货到付款方式、款到发货或约定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
经查询,湖南黄金集团、有色环保院、中南冶炼、湖南黄金天岳、湖南黄金资产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期货投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非独占经营”的原则,根据国际及国内市场同类产品市场行情,依据原材料品质严格按标准浮动;采用公开招标、比价采购或参照同期市场价谈判等方式确定期货投机。
(二)结算方式:采用货到付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进行交易期货投机。
(三)协议签署情况:
1. 协议签署方式:在2023年度预计的总交易金额额度内,每一批次的交易均根据市场行情及需求情况签订相应的采购、销售合同期货投机。技术服务类交易合同的则根据具体项目来签订。
2. 协议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总的有效期限期货投机。每一批次的合同期限则按相关交易的执行情况确定。
3. 生效条件:累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批准的全年预计额度内时,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超出上述额度,则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期货投机。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南冶炼主要从事高砷金精矿和复杂金的冶炼加工,由于目前其未取得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标准黄金产品交割资质,公司收购其生产的非标金通过公司的精炼加工提纯后,生产出可以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的标准金锭;黄金洞矿业主要从事金矿采选,黄金洞矿业将金精矿销售给中南冶炼加工;黄金洞矿业向湖南黄金天岳提供工程劳务;公司下属子公司从湖南黄金集团下属子公司采购设备及配件;辰州矿业子公司为黄金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运输、技术服务、信息化维护等劳务,向有色环保院及其子公司销售设备及配件;公司租赁湖南黄金资产房屋;有色环保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等,上述举措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可以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和专业化协作,提高公司的规模和影响力期货投机。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期货投机。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期货投机,同意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必需的,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关联人均在审议过程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该关联交易体现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期货投机。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专项意见期货投机。
特此公告期货投机。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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